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(申请-考核)拟录取名单公示(递补录取)
根据《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《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“申请-考核”选拔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“申请-考核”工作实施细则》等文件要求,因部分考生放弃录取,学院结合考生综合考核情况,决定递补录取考生一批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:5月30日一6月5日。
公示期间,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,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招生督查工作组反映(电话027-59750504,邮箱2439751315@qq.com)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以便调查核实。
相关说明:本次公示名单为拟录取结果,实际录取结果待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无误后,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。凡以虚假信息报考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,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
2025年5月30日